使徒行傳中 “猶太人” 所指的意思

October 31, 2014 at 4:58 pm  •  Posted in 聖經基礎 by

引言:

有些人聲稱使徒行傳作者路加使用 “猶太人” 在於將個別接受福音的猶太人與個別拒絕福音的猶太人分別出來;另也有些人稱路加因為猶太人拒絕彌賽亞,故就福音而言,集體性的猶太人也被拒於福音門外了。三次之多,使徒保羅在使徒行傳中因著猶太人對福音的不信,聲稱要離開猶太群體, 而轉往到外邦人中間傳福音。這往往讓人錯解為保羅對猶太福音工作的結束,從此,可將猶太群體撇除在福音對象的行例之外。

我們要問,使徒行傳是否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應對福音轉向外邦人的轉變負責任?又或這種轉向是否由於猶太人拒絕福音而造成的?重要的是,我們要清楚地理解路加的意思,特別是鑑於過去二千年來,教會的誤解, 往往產生對猶太人的暴力行為。這些理解對今天各教會和宣教機構向猶太人的福音策略有著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是否保羅的 “先是猶太人” 的福音策略在今天還能應用在教會的宣教關懷上?”

作者路加如何看待猶太人,當他使用 “猶太人” 的時候,他是否因猶太人拒絕福音而宣佈整體猶太人已被撇除於福音門外?

有些人主張, 上帝的原意不是為了拯救猶太人,而是為了拯救外邦人,並聲稱使徒行傳顯明上帝對猶太人的棄絕,並在外邦人中建立祂的國度。然而,這是不可能的,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沒有提倡這樣的反猶偏見,它的內容旨在引領聽眾悔改並接受耶穌是彌賽亞(2:36-38)” 這些聽眾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有的接受,有的拒絕耶穌的信息。

路加相信,猶太性的贖罪 / 救贖(2:36)是在耶穌彌賽亞裡,他的敘述是叫以色列悔改,接受耶穌。使徒行傳揭示,直到彼得見異象, 被領到哥尼流家中(10:26),初期教會乃是純由信主的猶太人所組成的。然而,這個故事講述的只是哥尼流一家接受耶穌,而不是大批的外邦人歸主。即使在史提反被石頭打死後,我們發現那些散落的猶太人信主者也只向散居各地的猶太人傳福音(11:19)。

 三次保羅聲稱要離開猶太群體,轉向外邦人(13:46;18:6 ; 28:26

保羅 “先是猶太人” 的福音優先次序和策略記載在羅馬書1:16,這模式從使徒行傳1:8開始到28:28作了首尾呼應的總結。保羅實踐他這傳福音的模式, 在宣教旅程中, 他總先去會堂,先接觸猶太人。

在彼得和保羅兩者的演講中,“應許”的盼望和耶穌的復活都與大衛息息相關,他們宣稱耶穌實現了給猶太人有關彌賽亞的應許盼望(2:25-31;13:22,32;23:6;26:6)。這有關耶穌作為大衛系彌賽亞的信息,必須先傳給猶太人,使他們悔改(13:46,3:26)。宣講的結果是 “有許多猶太人和虔誠皈依猶太教的人都遵循” 這信息(13:43)。

主張先向猶太人,意味著保羅無需花費任何冗長的時間解釋以色列的救恩歷史或彌賽亞,只要證明耶穌是彌賽亞,聽眾是容易明白保羅所宣講的,並可以很快地接受或拒絕耶穌為彌賽亞。宣講中, 總是有接受的人,而且這些人更成為日後事奉和教會生活的班底。

使徒行傳記載在保羅的宣教旅程中,有三次處境,猶太人較大規模地拒絕福音,保羅因而轉向外邦人。

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13:46)

5 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6 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与我无干。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 (18:5-6)

24 他所说的话,有信的,有不信的。 25 他们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28 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 (28:24-28)

學者們就這三個例子有著不同的結論,有的認為是指部分的猶太人,有的認為是指所有的猶太人。

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自保羅上周的信息後,城中大部分的人在接下來的一周都回到會堂要再聽保羅的話,這開始引起非信主的猶太人反對保羅。從這裡開始,我們看到 “猶太人” 用法的轉變 : “猶太人” 成了 “不信的猶太人”的一種統稱。這種用法的轉移也反复出現在14:2; 17:4; 17:12; 18:2; 20:19,指向猶太人中的分別 : 當中包含耶穌的反對者及耶穌的支持者 。

但在使14:1; 17:2,10,保羅上述的宣教模式繼續重複(18:6; 28:28) , “照他素常的規矩” 進去 會堂,但當中可以注意到的是,在這些猶太會堂的接觸上, 總是有猶太人成為信徒。因此,猶太人 的 “拒絕” 可算是屬地方性,而不是國家整體性的。如博克所說,保羅不是宣告他對猶太人的拒絕, 卻是猶太人拒絕彌賽亞耶穌 (1)。故此,拒絕和得不著救恩是他們的責任” (2)。

再者,使徒行傳最後的經文(28:30-31)不是 “報導保羅永久轉身離開猶太群體,反而,他接待並向所有人傳福音” (3)。 “沒有一處提到猶太人已被排除於福音的門外,只提到福音會傳給外邦人,而他們將回應” (4)。

外邦人是否已取代猶太人,以致教會對猶太人的福音使命已結束了?

事實上,路加福音-使徒行傳沒有一處提到這樣的一個想法 — 外邦人取代猶太人。任何包含外邦人的成分都從來沒有犧牲猶太人,或是,外邦人的得救 不會 “僅是因為猶太人拒絕福音而成為後備方案或第二選擇。” (5) 使徒行傳同時要證明外邦人也是包含在救贖計劃中,並非因猶太人拒絕福音或出局, 以致 “向外邦人的福音使命變得合法性” 。上帝對外邦人的救贖計劃早在摩西五經及先知書預言到猶太彌賽亞的到來(賽9:1;49:6; 摩9:12; 珥2:28)時已提及。路加在使徒行傳正是記載這種外邦人 “入局” 的實現。

根據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徒15),外邦人並不需要歸入猶太教而成外邦信徒。此會議宣告上帝的計劃向來都是包括外邦人,他們的加入並不是因為猶太人對福音的拒絕。事實上,大多數參與會議的都是猶太人,他們並沒有拒絕上帝的彌賽亞。

上帝,按祂的智慧,呼召法利賽人掃羅(保羅),專向外邦人傳福音,這呼召並沒有任何提到是由於猶太人對福音的拒絕(9:15)。雖然保羅得到這個直接的呼召向外邦人傳福音,他從沒有忘記他自己的同胞(羅9-11),他看外邦人是被接到猶太的根上(羅11:17),而不是取代猶太人(羅11: 1-2)。通常每到一處新地方,他都會先向他的猶太同胞作見證。

許多學者今天認為,路加沒有描繪猶太人被排除在教會之外,反而他強調,是外邦人被包含在教會之內(13:34; 15:16)。博克指出外邦人因拜偶像需要救恩,這種外邦人的入局,並沒有犧牲向以色列的使命,相反是同步進行的。” (6)

總結:

總體而言,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使徒行傳指明 “猶太人和外邦基督徒之間沒有最終的分離或根本的敵意。使徒行傳想帶出, 有猶太人和外邦人接受耶穌彌賽亞的信息,亦有猶太人和外邦人拒絕這信息。

保羅的福音策略是以接觸在會堂的猶太人和敬畏神的人作開始,但福音必須超越這些界限擴大到外邦人當中,所以也陸續在市場上,會堂的範圍之外接觸外邦人。這種超越有助福音傳至 “天涯海角” 更多的聽眾之中(1:8),然而,仍以 “先是猶太人” 作為開始。

這個宣教模式今天仍需要透過有意識的努力,繼續沿用,以至猶太人能接受彌賽亞。那些未位於猶太區的眾教會可以支持那些位於猶太區的教會,或在財政上支持在世界各地或在以色列有猶太福音事工的機構。

* 文章撮譯自Lausanne Consultation on Jewish Evangelism (LCJE) Bulletin Issue 117, August 2014, p.16-20 :                         “The Jews in Acts” By Dr. Ashley S. Crane. 第四屆澳亞會議,2014年7月。

The Jews in Acts pic

 

 

 

 

 

備註:

(1) 博克,2007,p.579.

Bock, D.L, Acts: (BCN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7).

(2) 博克,2007,p.463.

(3) Wilch,1991, p.52.

Wilch, J.R., “Jewish Guilt for the Death of Jesus: Anti-Judaism i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Translated from German] Lutheran Theological Journal 18 (1991): 49-58.

(4) 博克, 2007,p.756.

(5) 坦尼希爾,1986, p.130.

Tannehill, R.C., ‘Rejection by Jews and Turning to Gentils: The Patern of Paul’s Mission in Acts,’ 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 Seminar Papers 25, (1986): 130-141.

(6) 博克, 2012, p.300.

Bock, D.L, God’s Promised Program, Realized for all Nations: A Theology of Luke and Acts (Biblical Teh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2).